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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股权转让纠纷频发,江苏企业主该如何防范与应对?

发布时间:2026-10-09 00:00 浏览:148 次 区域:苏州 类别:法律咨询 面议
信息编号:NO.00150586 举报虚假信息
一、为什么股权转让纠纷越来越多?
近两年,受经济环境和行业调整影响,股东退出、股权回购、创始人分道扬镳的场景明显增多。公开裁判文书数据显示,股权转让纠纷长期位居公司类案件数量前列。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:
签了合同不付款:受让方付了定金后拖延尾款,或干脆"失联";
付了钱拿不到股权:转让方收款后拒绝配合变更登记;
其他股东跳出来主张优先购买权:交易被法院认定侵犯优先购买权;
隐瞒债务:受让方接手后发现公司负债累累,主张欺诈要求撤销合同;
阴阳合同:工商备案一份低价合同(用于),另签一份真实价格合同,发生争议时各执一词;
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婚内股权:引发配偶主张转让无效,股权诉讼与离婚纠纷相互交织。
下面针对这些高频问题逐一拆解。
二、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?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?
《公司法》第八十四条规定: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、价格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,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。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,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。
注意新旧规则的变化: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公司法》删除了"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"的要求,改为通知+优先购买权模式,简化了对外转让程序,但"通知义务"仍是硬性程序。
实践中踩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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